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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杀戒的过失 - 虚云老和尚

发布时间:2024-08-17 01:20:52作者:金刚经福音网

犯杀戒的过失,在大乘菩萨藏中,最大的罪过!绝菩提根,断慈悲种,其罪较贪欲尤过之!男女恋爱又可教化,唯杀嗔恚,分离情理的,大宝积经说:‘因贪犯戒,尚摄众生,因嗔犯戒,弃舍众生!’

杀有‘能杀’的人,通于七众: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所杀’有情:通十法界,世间六道凡夫,天人阿修罗地狱鬼畜生,出世间四圣,声闻、缘觉、菩萨、佛陀。

中间杀的器具:刀、杖、弓箭、矛、斧、枪、炮、飞机、金、银、铜、铁、锡、石、玉、签、第、恶网、罗罩,手打足踢,及于水火等,这些东西,都可为杀生的器具。

在梵网菩萨戒经中具有十种杀,列说如下:

1.自杀:个人意有二:一、自断性命,如投岩赴火,悬梁沉水,毒药刀刺等!二、以自手来,拿得杀器,杀害生命。

2.教他杀:请教人来,杀众生命,如杀牛羊猪狗等。

3.方便杀:用许多的计巧方法来,断送这条性命的。

4.赞叹杀:看见他人杀生,赞叹是好的。

5.随喜杀:见人杀生,(如劈乌龟抱黄鳝等)随顺欢喜。

6.咒杀:诵持种种邪咒,这使恶魔鬼神来伤杀他人的。

7.杀因:我们现前一念起了杀心!这叫做杀因。

8.杀缘:以许多的杀生助缘来,才可断这一条命根。

9.杀法:杀生的方法,如杀牛羊等,皆有方法的。

10.杀业:就是杀生的行业,造成功了,是名杀业。

我前面所说:‘所杀有情通十法界,’

若果害佛菩萨,杀阿罗汉,破僧伽,及杀父害母,此人造五无间业,堕阿鼻大地狱受苦!

若杀人、牛马、猪羊鸡鸭鱼乌龟等生命,将来还报,或堕地狱,楞严经说:‘人死为羊,羊死为人,众生相续!’意谓今生你杀他,吃他的肉,来生他来杀你,吃你的肉,古人说:‘吃他半斤,必还八两!’比如现在你打骂人,人必为你打骂转的,这种因果循环丝毫不差的!下略引经证明:

(一)饿鬼报应经云:尊者目连,佛弟子中神通第一洞见六道报应,善恶不爽。时恒水边有一鬼问尊者言:我举身溃烂,苦不堪忍,何罪所致?尊者答言,汝为人时,喜吃诸肉,杀害众生,今受花报,果在地狱!

(二)地藏经:若遇杀生者.说宿殃短命报!

佛说:有郁头蓝弗,利根聪明,能伏烦恼,于山中习定,闻鸟兽声不静,至于水边林下有水族打岔,由是心中发嗔曰:‘终必杀尽鱼鸟!’死后,生非非想处天,直至寿尽,还堕畜生道中受飞狸之身,入水食鱼,飞山啖鸟,可不危哉?

*编者注“式叉摩那”:即“学法女”。

节录自:《佛教律学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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