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根本”解惑──记一封印公导师的手谕
/释昭慧
七十二年四月,我住在大冈山大愿精舍,正勤读妙云集未久,每每因其中对法义与戒律的见解,化除了自己长久在传统佛学领域中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而雀跃不已。
只有一点我最骇异,因为“妙云集”中不只一次提到:淫欲不是生死根本。我不禁疑惑了!我觉得:导师的着眼点似乎是放在男女相互占有的私欲私利与有情之和乐善生的社会冲突。但所谓“淫欲是障道法”,它的深义难道是止此而已吗?“彻底戒绝男女淫欲”到底是方便适应,抑或是究竟施设?是佛陀对此一时地的出家二众的方便禁制,抑或是对一切时空一切有情的究竟示教?
于是我写了一封夹问夹议的五页信函,请教导师。老人慈悲,以十二页的长函作了最详尽的谆谆教示。这可说是“妙云集”论“生死根本”问题的,更周延完善的补充说明。
以下是我的问函及导师手谕的内容。
导师慈鉴:
弟子真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明明知道您多病、忙碌,偏是又去信、又往访的,干扰您的生活,但自入佛门以来,再没有比读您的着作更喜乐的事了!长期接受这无声的恳切教诲,使您在弟子心目中,无疑是永远的舟航。明师难遇,在学道过程中的疑惑,若不把握时机切问近思,以后将会造成怎样的遗憾啊!因此,请原谅弟子再“不懂事”一次,慈悲启迪弟子的愚蒙!
您在“妙云集”中,不止一次提到:淫欲不是生死的根本,上之,色界以上的众生是绝淫欲的,下之,某些湿生的低级有情是自体分裂而繁殖的,地狱有情是业感化生的。在《佛法概论》第二百三十页,您更明确指出:“衣食是无情的,虽与社会有关,但比较容易的自由控制。男女的牵制,系缚力特别强;在男女相互占有的社会结构中,苦痛是无法避免的,实是障道的因缘。在当时的社会中,适应当时的出家制,所以彻底戒绝男女的淫欲。如人间为北俱罗洲式的,依此而向出世,男女问题也许会像衣食一样的解决了。大乘净土中,有菩萨僧而没有出家众,即是这社会理想的实现!”
您的着眼点似是在于男女相互占有的私欲私利与有情之和乐善生的社会冲突。但所谓“淫欲是障道法”,它的深义是不是止于此呢?“彻底戒绝男女淫欲”到底是方便适应,抑或是究竟施设?是佛陀对此一时地的出家二众的方便禁制,抑是对一切时空一切有情的究竟示教?这是弟子的疑惑所在。
若说男女欲爱之痛苦仅由男女互相占有的社会结构而来,那么,不互相占有的欲行,如共产党的一杯水主义,为何被评为“罪恶”?不负责任的滥淫何以被讥为“无耻”?这罪恶与无耻难道仅是人类后天的道德意识之判断么?
毕竟人间不可能有北俱罗式迹近神话的,不须为淫欲付出生养幼子代价的母亲,氏族繁衍的文化意识也警醒了须为淫欲负起教养后代责任的父亲。也因此,在男女不互占有的原始社会结构中,淫欲所产生的苦痛就是存在的,为了因应这一事实,袪除这等苦痛,方演进为母系或父系的男女互相占有的社会结构。虽然部份的解除了前述的苦痛,却无助于女性生产撕裂的剧苦,且无法根绝淫而不贞的的罪恶,又流衍了家单位的财产私有制所产生的一切罪苦。就这社会痛苦的根源来说,不论占有式或不占有、单一占有(一夫一妻制)或多数占有(母系社会的多夫制及父系社会的多妻制),究因男女淫欲而来则一。
男女淫欲,虽说是由自我爱而出发,但到究极处,多有殉情的愚昧悲剧;由自我欲爱而至自我毁灭,正是欲爱的一大矛盾、一大苦迫!根本说来,淫欲即是有情无明之一种表显。佛制比丘切绝欲行,除了洞鉴于淫欲所带来的社会结构之缺陷性,更因“淫欲不除,尘不可出”,深切关系着有情的生死流转,直接间接产生无限的忧悲苦恼。若说是纯为适应“当时的社会中”、“当时的出家制”,怕还不是究竟之说吧?
佛陀教说的本怀,是欲一切众生严立梵行,由此而离生死苦,得涅槃乐的;但对在家二众之只戒邪淫,不遮止正淫者,则为适应一般有情欲爱深固的事实。若严绝之,恐爱重者畏难而退,长夜不得佛法饶益;所以不得已而开显虽非究竟而不失为和乐善生之方便的人天正道,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淫欲作一对象的范限,使它减低有限度的苦痛──根绝淫而不贞的罪恶,保护现有的虽不完美却属必须的家庭制度。可见男女互相占有,仍有相对性的社会道德价值。但这仅是方便适应,所以在出家众中,佛陀对淫欲是严加呵斥止绝的,必其根诛蒂翦,才有“我生已尽……不受后有”的可能!
菩萨净土有“无出家声闻僧”的,大概只是不现“剃除须发、着袈裟衣”的出家形相,如释沙门团那样。论理,梵行不立,那有究竟的法乐可得?菩萨戒中,对淫戒的限制,比声闻戒还要严格而彻底,连一念淫心都犯戒。可见在此秽土中,为别于欲行的居家俗士,而有禁欲的出家乞士,若净土菩萨之一律根绝淫欲,则在家出家之别尚有何实质意义?岂非消泯于无形了吗?这是弟子对于经教“大乘净土中有菩萨僧而没有出家众”的体会。净土经典往往强调彼土众生“不从胞胎生”、“莲华化生”,即明白显示大乘有情之生命,不由男女淫欲而出,是自无限悲愿中的精进不已而来。“像衣食一样的解决”的男女问题,在这样的净土中,怕也是不存在的。
世间哲学有谓:吾人之生理构造,不过是吾人内心欲望之变形而已。故人类生而有男女根,正表显了人类强烈的欲求这一事实。而佛之大人相中有马阴藏相,也正表征他是舍欲清净的、圣洁无染的。弟子不免想到“净土中无女相”的问题。“男女”是相依待的假名,“无女相”不过表征净土行者之无欲染过患;心除男女之欲,于是相泯男女之别,若说为“无男女相”,但有清净庄严之大丈夫相,可能更为适切吧!以“净土无女相”为根据而贬抑女性的大男人主义者,似乎又落於戏论而不自知了。
您说是不是呢?
敬祝法安
弟子昭慧顶礼七二、四、十一
◇◇◇
昭慧仁者:
来信所论淫欲问题,牵涉极广,兹略答如下:
1.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但在现实人间,淫欲“是障道法”,这是我从佛法得来的见解。世间是苦,“苦”体是每一众生(依五蕴、六处和合而有的)自体。何以有此生死苦果?“集”起生死的是爱,爱的内容为:“后有爱,贪喜俱行,彼彼喜乐”。佛曾深感众生的难以教化,问题为每一众生,有“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喜阿赖耶”──深藏的爱着窟宅。以上,是佛法根本,阿含及广律所说。众生生死不已,原因是烦恼,烦恼是无量数的,可分二类:一、“分别生”的:主要是人类文明发达所引起的,文明越进步,烦恼越多。这在现实人间,是严重的,可以造成最大的恶业;但断除了,还是在生死中。二、“俱生”的:其中一分,是一切众生所同有的,一切众生所必有的。这虽是微细的,不妨碍人天善果,但却是最为难断的。如末那相应的四种烦恼,“我痴,我见,我慢,我爱”(一切都加一“我”字)。佛法以爱为集谛;经说:“爱莫过于己”,这是有意识或无意识中所必有的,所以说:自我爱为生死根本。你以自杀殉情来表示是淫欲而不是自我爱,这是不知爱的内容。从自我爱而延扩起来,经说三爱:“欲爱、有爱、无有爱”。欲爱是物欲(淫欲在内)的爱着;有爱是自体存在的爱着,无有爱是否定自己、超越自己(自杀、爱着涅槃解脱等)的爱着。如“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如没有尊重自己(人格道德)的一念,能为仁义而死吗?其他,有些在生死中的众生,是没有淫欲的,你既然知道,那也就不再说了。
2.解脱生死,重在断除烦恼。欲界人类,如淫念与淫事多,不论什么法门,都是不可能解脱的,所以说“淫欲障道”。在某一期间(长短不定,依根性及精进程度而不同),暂断淫欲,精进修行,止观相应,引发无我净慧,就能断我见而得初果。证果后,在家弟子如为事业(少少不妨)与淫欲所累,就不能进修得二果。得二果的也是这样,所以初果、二果的在家圣者,依然能生男育女。如离欲界烦恼,进得三果,那在家也不再有淫念了。如得四果,虽然年富力壮,女性不再有月经(身体健康正常);男性也不会梦遗不净。出家的可得四果,在家可得三果。在家而得四果,那就不是当下涅槃,就一定出家了。但有的部派说:阿罗汉也有在家而不出家的。三果圣者如死后生天,那是没有淫欲的色界;但凡夫依禅定力也能生色界,所以没有淫欲,并不等于断除生死根本。欲能障道而不是生死根本,这是我对佛法的理解。
3.生在人间,维持个体生命的,是饮食;延续种族生命的,是淫欲。古人说:“食色性也”,性是出于本能的。一般人的饮食或行淫,是不离烦恼的。如恰当──适合个体的正常需要,适合当时社会的正常制度,这不能说是罪恶,不会因此而生天、堕地狱,也不会因此而流转生死(不感报应)。烦恼有二类:一是恶(不善)的,一是无记(不可说是善是恶的。无记的虽然微细,到底是不清净的,所以名为有覆无记。本能的自我爱,也属于此。引起淫欲的欲爱,与嗔、痴等不同。人及大多数畜生(鸟兽虫鱼等),淫欲是本能的。到一定时期,生理变化而自然发现。凡属于本能的,不能说是善是恶。如食草的牛、羊等,不能说有“不杀生”的美德;蜘蛛结网捕虫而食等,也不能说是专造“杀生”的恶业。如烦恼依本能而起,率性而动,无记所摄。所以在世间法中,饮食男女是正常的,否则人类都要下地狱了。众生以自我(我是“主宰”义)为中心。欲界人类的欲爱──爱着、占有的“物欲”非常强,贪心炽盛。食,发展为经济的争夺;淫欲也一样,每逾越正常。食色性也,而食色成为人与人间永不解决的困扰(苦,并不限于食色)。人类的知识进步,依自我(主宰)爱而来的占有欲,人是不可能没有的,于是有家庭,国家,国际(到现在,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秩序),这是容许私欲而又加以限制。从容许说,是保障私有,所以要保障私有,正因私有欲出于人性,不可能没有的(共产制否定私有经济,于是大多数怠工,造成不可免的贫困)。但过于纵容私有,又会造成另一形态的困难,如自由经济制的周期性衰退。私有、占有,可说有正常的一面,但从佛法(出世法)来说,源于人性而来的私有、占有,世间是不可能有彻底的解决。从个人(在世间)来说,衣食等经济事项,如能少欲知足,是容易解决的(当然不是彻底的解决),而淫事有关双方,不能专凭自己意志来决定,如漠视对方,会增添家庭的纠纷困扰,比衣食问题是更难解决的。所以佛制出家,以不蓄私产为原则,而淫欲则完全禁止。总之,根源于自我爱而来的私有占有,世间是永不能解决的。共产党否定经济私有制,造成永远的贫困;一杯水主义,在一般民众来说,那是说不完的悲惨事实。佛制出家的完全禁止淫欲,如不能安心于佛法喜悦之中,即使持戒谨严,不敢违犯,内心矛盾,也不过人天功德,不能趣向圣道解脱的。真正的“梵行已立”,是无漏圣道的成就。
4.“如人间……理想的实现”,是古代佛弟子的理想,我是遵循古人的理想而说吧了。北俱卢洲式的,“迹近神话”,其实是古人对原始社会的怀念。文明愈进步,人类的问题愈多,于是古人想起原始社会的淳朴。犹太人心目中的乐园,中国所传葛天氏、无怀氏之民,都好在“不知不识,顺帝之则”。蒙昧时代知识未开,私欲也不发达,饮食男女都任性而行,当然人与人间的问题也少些。其实是不可能没有问题的。鸟类争食;即使吃不完,狗也会为食而相争;为了异性的追逐,公犬互咬是常见的。虽说古代知识未开,总要比禽兽聪明得多,怎能没有人与人间的困境呢!不过比文明进步的,要安和得多。大乘净土,是近一步的理想国。衣食自然,智慧发达,佛法流行,男女问题也得到解决。早期的东方阿?佛国,有出家(没有僧制)也有在家,有声闻也有菩萨,有男子也有女人,却没有现实人间的苦难。特别是女人:“妊身产时,身不疲极,……亦无有苦,……亦无有臭处恶露”:这是理想的人间净土。莲华化生,原从印度神教,梵天从莲华中出现而来,是理想的天国净土。这样的净土,没有饮食男女问题。最高的理想,没有在家出家的差别,本不必说没有女人。传说印度的梵天,没有女人,都是丈夫相(无有女人的净土,与此传说有关)。其实,在梵文中,梵天是中性名词,可说是没有男女之相的(梵文,有男性、女性、中性,如现代语文中的他、她、它一样)。你问:“到底是方便适应,抑或是究竟施设”?我所说的,只是顺着古人的理想而作此说。如彻底的说:是世间(以每个众生自体为本而活动于时空之中)就是苦,苦是本质的。即使没有男女淫欲,如化生天国,或低级动物依自体分裂而繁殖的,也还是在苦中。想像美好的世间,而又以为没有苦,是根本不可能的。只要是世间,苦是不可免的(但苦有轻重的不同),这才要有出世法的必要!
5.你的意见,限于人类,似乎觉得女人特别苦。其实,男女不同,就有不同的苦。科学不断发明,可能有“助于女性生产撕裂的剧苦”,如试管婴儿的成功,无痛分娩等,但这还不是苦!“连一念淫心都犯戒”,说来话长,不说也罢!你读佛书能有所启发,论列也有条理,也有充实信仰,我可说是非常欢喜的。最好能对佛法,根本的经律论,下一番功力,应于佛法获得更完善的见解(近代人的写作,都只能作参考)。即祝法安!
印顺四月十六日
导师这番开示,令我矛塞顿开,从此对生死根本、解脱关键、善恶分际、世间本质乃至净土意义,都有了突破传统关念的全新见解。
七八、四、十二,于正观学舍
(1989.5.《新雨月刊》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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