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报记】
隋朝大业八年,宜州人皇甫迁曾经偷窃母亲六十文钱,母亲找不到钱,全家人都遭到鞭打。第二年皇甫迁死亡,投胎到家里的猪腹之中,当小猪稍微长大,卖到远村的社主(2)家里,获得六百文钱。当天晚上,迁的妻子才刚睡着,就梦到猪说:“我是你的丈夫,因为偷取母亲的六十文钱,拖累全家受到拷打,死后被罚为猪身,没想到被你卖掉,希望你尽快赎我回来,要是稍微迟缓,就要被宰杀了!”妻子醒来之后还不大相信,一会儿又睡着,又作了先前的梦,情况变得更加迫切。于是她就披上衣服起床,去敲婆婆的房门,而婆婆也已经起床很久;两人各自述说所梦到的事,而梦境竟然相同。这时已经是半夜了,但社主家还有三十里远。他母亲恐怕社主不肯让他们赎回,就以一千二百文钱,命大儿子和迁的儿子一同前往。社主因为祭祀日期已经接近,就坚决拒绝,不肯答应。两人连夜央求有势力的人强行赎回,社主才把猪放回。途中经过空旷的地方,哥哥就对着猪说:“你如果真的是我弟弟,可以先行回去。”猪就先走回家
。以后邻里都嘲笑他们,子女感到羞愧,就私下对猪说:“父亲变成这个模样,连累儿女怎么见人?父亲一向和徐某关系深厚,何不到他家去,我们按时送食物就可以了。”猪听了之后,伤心得鼻涕和眼泪都一齐流出,摇着尾巴,竟然往徐家去了。两地相距有四十里路。大业十一年,猪就死在徐家。(2)社主:祭祀社神(土地神)的主持人。
【按】改头换面以后,全家人就不认识了,所以六亲(3)的关系,终究都是一场空。
(3)六亲:父、母、兄、弟、妻、子。或作:父、子、兄、弟、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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