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时期,河北有一人叫张元,性格谦和,为人谨慎,对父母很孝顺。张元从小稍稍涉猎经史典籍,不算精通,但是他对佛法非常虔诚,熟悉很多佛经。
张元家的邻居家种了两棵杏树,杏子熟透之时,大多落在张元家院子里。其他小孩看到,争先恐后地捡着吃。只有张元表现独特,他捡起地上的杏子,全部送还给杏树的主人。
又有一次,在田间小道上,有一只刚刚出生不久的小狗被人丢弃。张元看见这只小狗,就把它抱回家。张元叔父骂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赶快把它丢掉!”张元义正词严地反驳道:“有情众生之中,没有谁不保重生命。如果上天注定它们生下来就要死,那我们也无法阻止。但现在却是被人所丢弃,结果导致死亡,这种结果并非不能阻止。倘若看见小狗将被饿死而不收养,说明我们没有仁慈之心,所以我才要收养它。”叔父被张元这番话感动,于是允许张元抚养小狗。过了不久,小狗妈妈衔来一只兔子放到张元面前,然后默默离开。
张元十六岁时,祖父已经失明三年。这三年中,张元每天都为祖父担忧哭泣,不分昼夜诵读佛经,礼拜三宝,祈求祖父得到保佑。后来他读到《药师经》,看到经中讲到盲人可以重见光明,于是请来七位和尚,点燃七盏明灯,七天七夜诵《药师经》。张元每次礼拜,都虔诚地祈祷:“佛陀
张元孝行感人,事迹被报上去,最后皇帝下诏,表彰张元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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