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夫妇不和。状如水火者。取鸳鸯尾。于大悲心像前。咒一千八遍。带彼。即终身欢喜相爱敬。”
“若有夫妇不和,状如水火者”:
男女系五伦之大伦,夫妇本来应该相和的。假设他们不相和,这其中,或者有种种业障、种种的魔鬼,来破坏夫妻的感情;这个状况,好像水和火似的。
“取鸳鸯尾”:
用鸳鸯的尾巴,仔细捆在一起;这鸳鸯,两只行动是一致的。
“于大悲心像前”:
在大悲观世音菩萨像前,
“咒一千八遍”:
来念〈大悲咒〉一千零八十遍
。“带彼,即终身欢喜相爱敬”:
把它带到身上,这对夫妇,彼此就会一辈子都互相爱敬。
恭录自《大悲心陀罗尼经》浅释
版权所有:金刚经福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