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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概念

发布时间:2024-03-05 01:23:59作者:金刚经福音网

  一个居士打来电话:“师父,春节期间,亲朋好友来我家玩,送来好多海鲜和火腿,你说怎么办呢?”

  清净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居士又问:“我怕放不住,要是变质了也是浪费,怎么办好呢?”

  清净说:“你觉得应该怎么办好就怎么办好。”

  居士又问:“现在金融危机,经济形式滑坡,物质匮乏,学佛的人要节俭,不可以浪费的,是吧?”

  清净给居士讲了一个阿凡提“偷换概念”的故事:

  阿凡提在闹市上租了一个房子开理发店。

  店主总是仗着店面是他租给的,每次剃头都不给钱。有一天,店主又大腹便便地来了,阿凡提照例给他剃了光头,边刮脸边问道:

  “东家,眉毛要不要?”

  “废话,当然要!”

  只见阿凡提嗖嗖两刀,就把店主的两道浓眉剃下来了说:“要,就给你吧!”

  店主气得说不出话来,心中埋怨自己不该说“要”。

  “喂,胡子要不要?”阿凡提又问。

  “不要!不要!”店主连忙说。

  阿凡提又是嗖嗖几刀,把店主苦心蓄养的大胡子刮下来,随手甩到地上。

  店主对着镜子一照,整个脑袋光溜溜的,活像一个大灯泡。他气急败坏,但又无可奈何。

  居士听完故事笑了,又追着问:“师父,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清净说:“其实你知道该怎么办,你之所以一个劲的问我,无非是想从我嘴里找个漏洞,你好偷换概念,大吃一顿海鲜和火腿。你是受了菩萨戒的,现在馋肉了,又不想背上犯戒的恶名,于是千方百计套师父的话,希望找到一个模糊理由作开缘的借口。其实,佛陀之所以制定戒律,是为了保护我们免受因果律的惩罚。

  古惑仔说:‘出来混,总要还的。’即使我告诉你可以吃肉,你的果报也不会减轻一丝一毫

。吃了人家的肉,总要还的。”

  《大宝积经》云:

  纵经百千劫,所作业不亡,

  因缘聚会时,果报还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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