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的讲课先告一段落。在过去的几堂课中,或许各位已经有过一些喜悦快乐,或甜美愉悦的体会。有些人可能感到疲倦,有筋疲力怠之感。因此,现在让我们试着专注心神来思忖一下,那个让人体验到这份灵性喜悦的「我」或「自我」,到底为何物。让我们将自己心神贯注于此,而且一块儿来寻求答案
。我们可以确定的是,这个自性并不能自外于我们的身体与心灵,独立存在。而在身与心这两者之中,很明显的一点是,身体不能被视为「自我」。而感觉也非所谓的自我,因为在我们一般的观念中,我们会说「我觉得」,仿复真有一位当事人存在,好像有位「感觉者」以及感觉本身。所以感觉不可能是感觉者。我们也不能视知觉为自我,因为当我们说「我感知」时,似乎是有个知觉的行为,以及某位知觉者,所以知觉本身也不是「自我」或那个当事人。
现在,若是给各位一个选择机会,可以将自己的心去交换一颗更为圆满、纯净以及具觉察性的心灵,我想大部分的人似乎会同意这么做。同样地,我们对自己的身体也常会有这种不满之感:如果能有机会用自己的身体去换一个更完满或更有吸引力的……。而虽然目前的科技尚未能成功地移植人脑,但人类却存在着这种意愿;如果情况可能的话,我们是希望换个脑子的。
这情况所显示的就是,我们一般很自然地看待自己的方式,及「自我感」形成的方式,似乎是存在有一种像是行动者或主体的东西,它能够感知和体验。那么,五蕴就如某种「自我」所拥有之物或「自我」的一部分。
同样,当你感到极度愤怒或嗔恨时,就会有强烈的「我」的感觉:「我在生气。」然后,当你那份恨意和愤怒是直接冲着敌人而去,你觉得自己对他或她有种清晰的了解,而且有相当具体的概念。不过一个人到底是百分之百的坏人或好人,其实全凭你个人的感觉而定。因此,若我们所憎恨的对象,就某方面而言是存在于我的看法中,那我们对那个人所投射的任何观感,也会成为那个真实性的一部分。这表示,我们对自己所憎恶之人的印象,将维持完全负面而毫无转圜余地。但事实并非如此。
所以,对我们最原始、纯真的心性而言,每件事都好像有独立、具体和客观的实体,有其客观的地位──仿佛它是个理所当然的存在,既客观又全然独立。然而,若事物存在的方式,果真如我们所觉察的那样,那事物的本然面目应该是愈寻愈明朗才对。但很明显的情况是,一当我们开始寻索事物真相,它们却都渺无踪迹幽微难寻。
即使以现代物理学的眼光来看,对物质实相本质的理解,目前已发展到一个阶段,不再使用具体物质的概念了;他们无法找出物质的确切身分﹝real identity ﹞。所以,物理界就开始以较全相式﹝holistic﹞的角度来诠释现象界,他们观照的比较是物与物间错综复杂的关联,而非拘泥于个别、具体的事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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