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东来,岁月荏苒,不觉已两千余年。佛教之灯在印度早灭,而觉悟的心灯却一直在中土大地上代代相传。直至近代,心灯忽明忽暗,幸有几位大德挺身而出托起续佛慧命的大梁。光阴悠悠如白驹过隙,不觉来到了现代。这时四海升平,佛教这株古树绽放了新芽,生机渐现。但是令每位佛教徒担忧的是:当前各种思潮的冲击之巨日甚一日,佛教的去向何在呢?
关于这个问题,早有先哲以炯炯的目光洞察先机,那敢问佛教之出路在何方呢?如果拿这一问题去问古代的禅师,禅师定会说:看脚下!诚然,路就在脚下,那又应如何去走呢?遇到难题时,又应如何面对呢?下面我们就三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佛法出世间,不离世间觉。佛是觉者,但也为众生示现托钵乞食,可见出家人也不离衣食住行。而说到衣食住行,在万事以经济为先的今日就不能不提到经济问题。提起金钱,或许很多人认为出家人谈钱很俗。的确,出家人不应爱财,但是当今之世,除了远遁深山者,有谁可以离得开钱?故当前的出家人只能不爱金钱而不离金钱了。此话当作何解呢?这就是说出家人要心不贪著金钱(因为钱分毫源于施主,不了道是要披毛戴角还的),而衣食住行不离金钱,因为身处在经济社会中离不开金钱。既然金钱如此重要,那就让我们先来谈谈寺院经济的问题。
中国古代的寺院在唐代以前往往是敕建,故而是国家供给一切费用的,加上王公大臣们对僧众供养丰厚之至,僧人经济生活十分富裕,达到令人咋舌的地步。据唐均田令规定,僧受田三十亩、尼二十亩,老年僧尼退田转充常住田,加上赐田与兼并,至武后时,已有人惊呼公私田宅多为僧有。著名的寺庄有:嵩岳少林寺田碾四所;天台山国清寺,大和中置寺庄田十二顷;登州文登县赤山法华院,庄田年得米五百石;淄州长山县长白山醴泉寺,有庄园十五所;陇州大象寺,管庄七所,地五十三顷有余。五代时,五台山十寺共有四十二庄,良田三百顷。而且寺院无尽藏使唐代寺院的财富有了更多的积聚。太宗时,三阶教化度寺、福先寺每年四月初四由天下仕女施财,所施钱绢以车载。玄宗时终于禁绝三阶教并没收三阶院。但在一般寺院,如灵隐山寺院,田产岁收万斛,用置无尽财。会昌时,寺院私置质库,更是增加寺院的经济来源。其次,唐寺院庄一般不免税,但敕额寺院及请准者有免税权。景云二年(711)敕贵妃公主家始建功德院。由于施主对住持僧有撤换权,故实际上能支配功德院地产。因而,功德院、功德坛寺往往成为大地主隐匿地产、偷免赋税的一种形式。而偷免赋税的同时,大地主们也通常用丰厚的供养作为回报。由以上种种可见唐代寺院经济之盛。
自唐以降,马祖与百丈禅师的农禅家风一开,寺院的经济除了由王公大臣供养以外又多了僧人自力更生一途,一则摆脱了社会寄生虫的恶名,二则也以亲切的面目接近了社会下层的劳苦大众,使佛法种子的传播地越来越广。
到了宋代,宋代寺院的经济生活是在唐末五代遭受沉重打击之后重新确立起来的,它有自己的时代特色。宋代寺院经济以丛林经济为主,具有比历代寺院经济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
它由寺田的开发、长生库经营、工商业活动、功德坟寺特权等组成。由于各种原因,宋代寺院的经济生活发展很快,收入和支出之数都十分庞大。寺院除了经常性的开支,如僧众的日常基本生活所需、寺院的营造维修、各种法会佛事活动等,以及参与地方性各类公益活动、慈善事业,有时还需向政府交纳助役钱、身丁钱。在所有寺院的各项收入中,寺田是最稳定和有效的组成部分。
寺田是宋代寺院经济的基础。宋代寺田的主要来源,包括皇室的敕赐、信众的施舍、自身开垦、出钱购买、侵占官私土地等多种方式。在获得大量寺田的基础上,宋代寺院普遍建立起自己的庄园。据黄敏枝先生《宋代佛教社会经济史论集》研究结果指出,寺院的庄园经济在宋代相当可观。如宁波天童寺,有常住田三千二百八十亩,山地一万八千九百五十亩;又如杭州上天竺寺,自绍兴三年(1133)至景定三年(1262),仅敕赐田山即达三万三千亩;杭州径山寺也有田数万亩;灵隐寺有田一万三千亩;洛阳崇德院,有田二万一千亩;明州阿育王寺,寺田年收入租米三万石。以福州为例,北宋中期寺田约占民田的三分之一,南宋中期约占五分之一(不包括山地园林在内)。
宋代寺院经济的一大特色,是以长生库为中心的金融事业。长生库,系寺院经营的质库(当铺),一种以抵押借贷为主的金融机构。长生库源于南朝,它是对隋唐无尽藏的扩充和发展。长生库资本的主要来源,包括皇室赐与、民间施舍、寄存或合股资本,以及寺院本身的庄园收入、工商业经营收入等。它的活动方式,与世俗质库大致相同,主要为以物质钱、抵押借贷;它以高利贷资本为手段,达到商业盈利的目的。此外,长生库还经营各种实物借贷,尤其是谷物借贷;甚至还有耕牛的借贷、租赁。
在宋代,功德坟寺是与宋代寺院经济相联系的另一问题。功德坟寺,是一种建于贵族坟地上的私寺,其寺僧即是墓守。这种寺院在唐代已经存在,如唐睿宗景云二年(711),敕贵妃、公主家始建功德院(见《佛祖统纪》卷四十)。至宋代而获得重大发展,史籍所谓功德院、坟寺、香灯院等都是。
宋代功德坟寺与一般寺院的区别是:它通常为皇帝敕赐,是宋代皇帝对士大夫的特殊恩典,故基本上限于皇族、朝廷显贵的权力范围,受到特殊的待遇。如坟园(庄园、寺领)可免输租税,每年可度僧若干,并有紫衣师号颁赐的特权。正因为有这种经济上的特权,普通寺院往往通过各种关系,将所在寺院变为功德坟寺,而皇族、显贵也有意识把一些有敕额的寺院改作自己的功德坟寺。
由于功德坟寺的迅速增加,直接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所以北宋后期曾数度采取措施,试图予以限制。如徽宗大观三年(1109),敕禁有额寺院充功德院,不许指占有额寺院,充坟寺功德。(《佛祖统纪》卷四七)翌年,又剥夺其免税的特权。南宋时,王公贵族南渡,纷纷占据寺院,功德坟寺遂成为一大社会问题。理宗淳十年(1250),时人上疏指出:凡勋臣戚里有功德院,止是赐额蠲免科敷之类,听从本家请僧住持,初非以国家有额寺院与之。迩年士大夫一登政府,便萌规利,指射名刹,改充功德。(《佛祖统纪》卷四八)功德坟寺实际上已成为士大夫图利的工具,故一发而不可收拾。后来虽然予以严禁,但宋王朝的统治也已接近尾声。而宋朝一旦灭亡,功德坟寺也就不复存在。
而在以上的种种收入中,也有较大部分经济收入用于地方的社会福利、慈善救济事业,对社会作出一定贡献。这些公益事业如:造建桥梁、兴修水利、修建道路、植树造林、开发荒山,以及养老慈幼、济贫医病、收容饥民、设立义冢等。
到了元代,元代寺院经济成了畸形的发展。因为寺院在拥有大量土地的同时,还大力从事商业和工业。当时各地解库(当铺)、酒店、碾、湖泊(养鱼场)、货仓、旅馆及邸店(商店)等,很多是寺庙所经营。如皇庆初(1312)给予大普庆寺腴田八万亩外,还有邸店四百间,即其一例(《陔余丛考》卷十八)。其在工业方面,如开采煤炭和铁矿,也有寺僧参加。成宗大德元年(1297)有禁权豪僧道擅据矿炭山的命令(《元史·成宗纪》)。仁宗延三年(1316)于山西五台山灵鹫寺置铁冶提举司(《元史·仁宗纪》二),这也是前代寺院所无的经济活动。还有银矿的开采虽非寺院直接经营,而其收入却归寺院所有。如至顺元年(1330),闻蔚州广灵县地产银矿,文宗即令中书太禧院派人经营,而以其所得归大承天护圣寺(《元史·文宗纪》三)。寺院的工商业经营,当然和政府赋税收入有关。政府对于寺营的解库,有时禁止,有时命其纳税。而政府对于各处住持僧人将常住金谷掩为己有,修建退居私宅,开设解库,也有禁令(见《元典章》卷三十三)。至元三十年(1293)曾命僧寺之邸店、商贾舍止(旅馆),其货物照章纳税(《元史》卷十七)。其后更时有明令,使僧道为工商者纳税。特别是诸河西路僧人有妻子者,当差发、税粮、铺马、次舍,与庶民同;以防止当时富户冒为僧道,规避差役(《元史·刑法志》卷一百零三)。
明清两代沿袭元代之风,大同而小异。特别是清代敕建的寺院富丽豪华的程度,不是寻常百姓可以想象的,令皇族也望之兴叹。
辛亥革命爆发后,改革之风如风折树,许多寺院庙产被夺。僧徒流离失所,颠沛辗转,苦不堪言。直至今日,寺院经济复苏,而这些钱何处来何处去,却是许多人都认为是不可说不可说的事情,大家也都心照不宣。比较明显的去处是,建寺育僧,培养僧材。如今有些寺院供养丰厚,有些深山里的修行人却困苦不堪,两者相形,就令人不得不深思。
虽说金钱是十方来十方去,但一旦有大笔的金钱在不明因果的人手中,在没有修行的人手中,或是在不发菩提心者手中,谁能担保这些钱得到善用呢?这个问题非寥寥数语能够说清,只是借此机会抛砖引玉,让人们对此有所思考。
其次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佛教人才自何而出?佛教自传入中土之后,起初是贵族才能接触的奢侈品,故钻研佛理的大多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唐代文化极度发达,佛门龙象辈出,不可胜数,甚至六祖大师虽目不识丁,但因慧解高妙,深入佛法之海而成一代祖师,为许多下层的人民作出了榜样,为修学者增加了信心,但千年之间也就只出了一位六祖大师,千年之间也只有他口述的《坛经》才成为非佛亲口宣说或印证而称为经的佛教经典,并流传不衰。明清之际,逃禅之人甚多,为佛门注入了一股清新的文人之气。而在民国年间,社会动乱,虽有几位大德挺身而出,但难以力挽狂澜,僧徒中目不识丁者不在少数,令人扼腕兴叹。当今之世,佛教的传承由于历史原因而出现断层以至许多僧人的素质不高。这是身为出家人不愿意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一点。那痛定思痛之后,当前僧徒教育应何去何从呢?
笔者认为僧教育在于两点:一是当前出家众素质的提高,二是对在家居士的培养。或许有人问这里说僧教育,为何提及居士呢?这是因为居士是出家众的后备力量,出家众从此中出,所以不可以轻视对居士的培养。而对出家众素质的提高,自民国以来不离一条路,那就是佛学院教育。佛学院教育可以对出家人进行系统的教理教育,但弊端在于学修未必能并进,往往造成深研教理而无禅定实修功夫者的大量出现,而且因为长年在佛学院受教而造成与社会现实的脱节,以致在教化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不顺利的状况。所以佛学院教育既势在必行,但又不能不进行改革,以适应现前弘法之需要。
最后是:僧人为舟,居士为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二者相处和谐之路在何方呢?佛在世时便有居士,而且居士是护持佛法的中坚力量,如同载舟之水。而佛教传入中国后,这一现象更加明显。佛教传入中国的初期,是依靠贵族之力,与下层人民脱节。自唐代以后,佛教的改革势在必行,禅宗的出现扭转了佛教只在上层社会流行的状况,而赢得了平民百姓的支持,从此扎根于百姓之中,故而佛教虽几遭改朝换代的兵火的洗礼,而佛教与道家、儒家三足鼎立的局面始终不改。而居士之中精通佛法者,历代也层出不穷,如南朝的傅大士,唐代的李通玄、庞蕴,宋代的张商英、赵、苏轼等等,都是居士中鼎鼎有名者,这些居士对佛教的外护之力不可谓不巨。到了民国时期,杨仁山、欧阳竟无等大居士对佛教之贡献不可谓不大。这些居士或因佛法之感召,或因大德之劝化,从而归向佛教,对佛教多方护持,功不可没。
而放眼当下除了大力护持佛教的正信居士外,其他接触佛教者大抵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迷信,将佛教与神道等同,对佛教教义不甚了了,只知入庙烧香,而对佛教没有正信,这一类信徒可以通过谈话、讨论、讲座等方式慢慢培养起他们对佛教的正信。另一种是接触佛教教义较多的,这种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得少为多,认为学习禅定,读读佛经,从中得点身心益处就满足了。他们不愿皈依,认为皈依三宝是那些成日往庙里跑、只知大把烧香的老太太所为,心中也认为佛教是宗教迷信。这类人只须了解到皈依的真正意义,或对禅定有切实的体验,就会在适当的机缘下皈依三宝。另一类是当前佛教界所称的二宝居士,这一类人掌握了不少佛教教义知识,又对当前教界的某些出家人的所作所为甚为不屑,认为他们虽然是出家人,但是不如自己,因此只皈依佛法二宝,而不愿皈依僧,这样就使自己失去了种福田的机会,对这类人的教化较难,须折服他们的慢心,然后再摄受他们。要做到如此,就须提高出家人的自身素质,加大弘法的力度。
总体说来,出家人所得的供养,很大一部分是来自第一种人,而后两种如果经过转化,也可以使弘法的工作事半功倍。要如何转化他们呢?这说到底,还是要从加强僧团和僧人自身的建设开始。每每想起佛陀在两千五百年之前所说狮子身中虫,自食身中肉,作为出家者本身心头就刺痛不已。佛法的末法不在于外来的破坏,而在于出家人自身的崩坏。身为出家人,行不持戒,见不超俗,何以教化众生呢?所以赵朴老早在20年前就提倡大力培养佛教人才,与太虚大师等前贤遥相呼应。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出家人,又应何去何从呢?除了加强教界自身建设外,别无他途。如果说教界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重要关头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大声疾呼的肺腑之言。
以上三个问题是很现实的问题,也是众所周知而不愿说的问题,今日笔者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振笔而书,不为别的,只为可以召集更多志同道合者,为佛教的僧教育,为佛教的兴盛尽自己一份绵薄的心力而已。
敢问路在何方?路就在我们自己的脚下,只有步步踏实,才能踏出一片属于教界自己的天空,去点亮更多人的心灯,让觉悟的心灯代代相传。(信息来源:《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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