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正见的确立,关键是把握否定的界限,绝对不是否定的越彻底就越正确。过度否定的最大过失就是否定缘起的诸法。若诸法的缘起性被破坏,则因果规律便无从安立,从而佛陀教诲的根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在邪见者心中亦成为一种“执着”的表现。须知,般若正见所破的对象是“法执”,而不是“法”本身。那种认为,必须连“法”本身都要彻底破除的见解是根本错误的。《金刚经》中著名的四句偈是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而不是说一切有为法根本就不存在,其中的奥义我等学人应当深思。 宗喀巴大师于《菩提道次第广论》中特别明确地指出:“诸具慧者应知,性空之空义,是缘起义,非作用空无事之义”。大师的开示表明: 一、性空之空义是诸法之缘起无自性义; 二、空义并不否定缘起法的作用(非作用空); 三、空义并不是说法根本不存在(无事)。大师对空义的开示实乃救治持邪见者的良药,至于病者是否肯服药就看其发心和善根了。 《心经》中宣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认为法根本就没有者不要忘记:空就是色,根本就没有可以离开色等五蕴的空!!!
编辑: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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