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部的分派虽然不少,但真正有律本传诵的却不多,而有律本传来中国译成汉文的,只有以下的几部: 第一、上座部: (1)、有部--《十诵律》(中印度摩偷罗萨婆多部)。从姚秦弘始六年(公元404年)十月开始译于关中,由罽宾国三藏法师弗若多罗诵出,鸠摩罗什法师译文;但只完成了三分之二,弗若多罗就圆寂了。到了第二年的秋天,再由西域的昙摩流支,根据梵文本,和罗什法师继续合作译完,共有五十八卷。但也只是完成初稿,还没来得及整理罗什法师也圆寂了。后来由卑摩罗叉加以整理,对原稿进行修改成为六十一卷,六朝时盛行于长江中、下游地区。这就是传到现在的《十诵律》六十一卷本。 (2)、法藏部--《四分律》(原是昙无德部)。译于姚秦弘始十二年至十五年(公元410年-413年),比《十诵律》晚七年译出。当时是由佛陀耶舍、竺佛念、道含三人在关中合作翻译而成,共有六十卷。到隋唐时期才有人开始弘扬,到了唐初由道宣律师提倡,大力弘扬,而成为中国律宗的唯一法脉。 (3)、化地部--《五分律》(弥沙塞部)。这部律比《僧祇律》晚五年译出,是法显西游时,在狮子国(现斯里兰卡)得到,直到南朝的宋景平元年(公元423年)时,有罽宾化地部的律师佛陀什来中国,才请他诵出,于阗沙门智胜译文,并在竺道生和慧严的共同参与下,于建业(现南京)龙光寺翻译成功,流传至今的共有三十卷,但译出后极少有人弘扬。 (4)、饮光部--《解脱戒本经》(迦叶遗部)。元魏年间(约公元538年-544年),由般若流支译出,共一卷。这部律的译出比《五分律》晚了大约一百多年,但内容却和《十诵律》戒本相同,所以也无可为说。 (5)、根本有部--《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印度西北境迦湿弥罗新萨婆多部,属上座部之广律)。此律包含多种律书,是唐朝高僧义净法师从印度求回,译于唐朝武则天证圣无年到唐睿宗景云二年(公元695-711年)之间,共十八种,一九八卷之多。 此律比《五分律》的译出迟了将近三百年,正好是南山道宣律师以后的四五十年之间,当时中国的律宗,正是《四分律》鼎盛时期,所以义净法师虽然精通于有部律,奈何孤掌难鸣。从律的内容来讲,有部律是最多,也最丰富,可惜直到现在,还不曾有人继起为之弘扬过。 第二、大众部: 《摩诃僧祇律》--这是部派佛教的“大众部”唯一留存下来的广律。于东晋义熙十四年(公元418年)左右,由佛陀跋陀罗和法显共同译出,共四十卷。 其译出的时间比《四分律》晚了五年,在建康(南京)的道场寺译成,六朝时才开始有人在北方稍加弘扬。 2、戒律在中国的弘扬 译成中国汉文的律本虽然有多种,如以上所说各种广律中的《十诵律》、《四分律》、《五分律》、《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摩诃僧祇律》,和五种律论(指:《毗尼母经》、《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律二十二明了论》、《善见律毗婆沙》、《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五种解释律典的书),自古以来就并称“四律五论”,而成为律藏的主要内容。但在中国的流传弘扬过程中,除了《四分律》得到大力弘扬,独成一脉外,其余的都没有得到大力的弘扬。 历来有许多学者说:“佛教起源于印度,但发展是在中国,佛教的许多理论、学派都是结合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而提出的”。那么,“律宗”的创建也是这样的,戒律原也是从印度传来的,而且绝大部分都是部派佛教的小乘律。两千多年来遵行最谨的,如泰国、斯里兰卡等南传佛教国家,但南传佛教也没有创出什么“律宗”来。传来中国后,却结合现实,并且兼摄了大小乘思想,而独树了“律宗”一帜。中国独有的“律宗”,又是以《四分律》为主导。 《四分律》在中国的弘扬,据载,是始于元魏孝文帝时的北台法聪律师,到了唐朝时,才得到道宣律师的大力弘扬,使之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乃至到今天,还成为中国僧众出家受具足戒之所依。而道宣律师本人对于律学著述的成就,也达到了空前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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