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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警惕恶行损耗我们的福德资粮

发布时间:2019-10-24 09:13:47作者:金刚经福音网

必须警惕恶行损耗我们的福德资粮

如果钱财的来源不清净,即使暂时收入很不错,但最终不会有任何实义。藏地有;无功德者之信财,罪犯骗子之受用,得时虽有积时无,积财无有实义也的说法。如在家人通过杀生、欺诈等途径得到钱财,这些钱财在获得时好像很丰厚,但最终不会积累下来,很快就会以各种因缘耗尽。所以千万不要以邪命养活,如果以邪命养活,暂时也许会比较富裕,但这不会长久,而且这种财富对自他都有害处,不仅自己死后会堕入恶趣,甚至与自己结缘的人死后也会堕入恶趣。

即使自己没有亲自动手杀生,但如果最初是一手策划者、中间是主要协商者、最后是唆使杀生者,无论口中言说,还是以眼神、手势等暗示杀生,自己都会同样犯杀罪。不少人就是这样积下杀业的,比如有些军队的首领,他们没有其他的事情,成天就是想如何杀害敌人;世间某些部门专门杀害众生,这些部门领导的工作唯一就是策划、协商、组织杀生。这些人的语言和行为都在积累杀业,虽然他们没有亲自动手杀生,但从得到的罪业来看,与亲自动手杀生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大家要特别注意,不要以这种方式积累杀业!

如果真正观察起来,和上面讲的军事首领、杀生部门的领导一样,许多人从事的工作都与杀生有关。我遇到过许多人,像妇产科的医生(堕胎其实就是杀人)、畜牧局的员工、办饲养场的人等,这些人在工作中,或者直接杀生,或者间接杀生,造了许多罪业,实在是很可怜。杀生的果报非常可怕,莲池大师曾说:生前杀生之人,一旦无常到来,就会立即堕入地狱,在地狱中感受镬汤、炉炭、刀山、剑树等种种痛苦,等到地狱的罪苦受完后,还要投生为畜生,以偿还从前杀生的命债,还完了命债再转生为人,那时也是多病而且短命。想想这些可怕的果报,我觉得这些人能改行就尽量改行,如果实在不能改行,一定要好好忏悔,否则不知道以后会感受多少大劫的痛苦!

除了注意选择从事职业之外,佛陀在《善生经》中讲述日常生活中必须警惕六种恶行损耗我们的福德资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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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损财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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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在经中详细地向善生解释了六种损财业的内容,对每种损财之业所包含六种内容也一一作了解说。

一、耽湎于酒

佛在经典中说:「善生,当知饮酒有六失:一者失财,二者生病,三者斗诤,四者恶名流布,五者恚怒暴生,六者智慧日损。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在这里,佛陀向善生指出了饮酒的六种过失。过失之一为失财,饮酒之人,因为对酒有很深的嗜好,需要经常花费钱财来买酒。 过失之二为生病。酒对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现代医学证明,经常过量饮酒会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咽炎、肝癌、肺癌等多种疾病。同样的疾病,饮酒的人比不饮酒的人发病率要高得多。饮酒对人的危害人所共知,但是,饮酒之人在身体健康时,从来不知道节制饮酒,往往等到疾病发生时,才后悔自己饮酒伤身,但往往于事无补了。看看近年来各地因肝癌、肺癌、心脏病而死的年轻人中,无一例外的都是嗜酒如命的人。

饮酒过失之三为斗诤。我们都知道酒能乱性,使人的胆量增加。在酒精的作用下,许多平时不敢做的事情现在都敢做了。一旦喝酒之后,他就控制不住自己对人的怨恨,故意找别人的麻烦,引起相互之间的争斗。民间有句俗语:「酒醉心里明,骂的是仇人。」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喝酒引起与人的争斗,有的甚至还出现人命案。血的教训,不能不令人深思。

饮酒过失之四为恶名流布。我们都知道酒后失态,常被人所厌弃。有一些喝酒没有节制的人,每逢到酒场上,为了向人炫耀自己的海量。对他人的劝酒,常常来者不拒。结果自己的酒力有限,几杯酒下肚,便烂醉如泥,丑态百出,惹人生厌,给人留下没有酒品的骂名。饮酒过失之五为恚怒暴生。如前所述,饮酒之人,自控能力受到限制,一旦遇到不合自己意愿之事的时候,便会嗔心生起。轻者责怪别人,重者对人辱骂。更甚者,对人拳脚相加。如果对方不能容忍酒徒的暴行,就会引起争端,给双方造成伤害。饮酒过失之六为智慧日损。饮酒的人经常神志不清,对外界事物的反应能力比较迟钝。如果再经常饮酒,那么他就永远昏昏沉沉,更谈不上有甚么智慧了。所以,祇有戒酒,才能恢复正常的思维,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博戏

佛陀在《善生经》中告诉善生赌博对人家财的损害。并具体讲述了博戏的六失。经云:「善生,博戏有六失。云何为六?一者财产日耗,二者虽胜生怨,三者智者所责,四者人不敬信,五者为人疏外,六者生盗窃心。善生,是为博戏六失。若长者、长者子博戏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博戏的第一种损失为财产日耗。这一点不用说,我们都很清楚。在我们周围不知有多少人因为赌博输尽家财,家破人亡。第二种损失为虽胜生怨。赌博场上有输有赢,对于赢者来说,他们皆大欢喜。然而虽然他赢了,但是造成了输者对他的仇恨。如果输者不能摆正自己的心态,有的会报复赢者,造成更多的不愉快。第三种损失为智者所责。博戏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是影响家庭和睦与稳定的最大障碍。有很多人陷入赌博的深渊而不能自拔,以至于欠下赌债,造成妻离子散的悲剧。

我们国家历来把打击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作为整治社会治安的重点来抓。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对这种丑恶现象都深恶痛绝,对参加赌博的亲朋好友都规劝改邪归正,对那些执迷不悟的人,轻视责怪。第四种损失为人不敬信。经常沉迷于赌博的人,没有事业心,对家人的生活也漠不关心。他们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忙于赌博,家人劝说也不听。如果家人劝说多了,他们还会发脾气,甚至出手打人,影响了家庭关系。在外人看来,这样的人不务正业,一事无成,常被人瞧不起,哪里还谈得上尊敬。第五种损失为为人疏外。赌博之人,每天沉湎于赌博之中,别人劝说也不改正。这样,过去曾经与他很亲密的人也会渐渐疏远他。试想,谁愿意整天与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搅和在一起呢?第六种损失为生盗窃心。赌博之人,由于常常输掉赌资,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赌光了。但是自己又不甘心,还想把输掉的钱再捞回来。为了筹措赌资,有的赌徒便铤而走险,偷盗别人的财物。若不被发现还算幸运,一旦被抓,便身败名裂。

三、放荡

我国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常常告诫弟子要谨言慎行,全身远害。孔子本人也常常以温和的话语、良好的举止、谦恭的态度、节俭的行为、谦让的品格来赢得别人的尊敬。佛教戒条对佛子行住坐卧的威仪也做了具体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持僧团的良好形像。一个人若不注意自身的言行,肆意妄为,便会给自己和别人造成多种损害。在《善生经》中,佛陀告诉善生,放荡之人有六种损失。经云:「放荡有六失:一者不自护身,二者不护财货,三者不护子孙,四者常自惊惧,五者诸苦恶法常自缠身,六者喜生虚妄。是为放荡六失。若长者、长者子放荡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

经文中所说的放荡是指放纵,即不受约束或行为不检点。佛陀认为,放荡的第一种损失为不自护身。放荡之人,其行为举止不合礼仪要求。有些放荡淫逸的行为,还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损害。而他们为了一时之快,却不顾长远的身体健康,做出种种恶行。第二种损失是不护财货。言行放荡之人,常任由自己的性子来行事。为了满足自己自由放荡的行为,他们就不得不花费自身的财货。因为放荡,自己仅有的财货也难保长久。渐渐地财货也越用越少,直至最终消耗殆尽。第三种损失为不护子孙。和赌博对人的危害一样,行为放荡之人,多是自由散漫,贪图自我享受之人。他们大多祇管自己过得快乐,很少为别人着想,即便是自己的子孙也不例外。有的放荡之人,连自己的生活也难以自保,更谈不上考虑子孙的生活了。

第四种损失为常自惊惧。放荡之人,因其行为放荡,常会惹出各种麻烦,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有的放荡之人,在自己做恶行时,虽然暂时没有被人抓住,但在他们的心理上已经对此事产生了恐惧感。就像一些犯罪分子逃避警-察的捉拿一样,惶惶不可终日。第五种损失为诸苦恶法常自缠身。放荡之人,常做恶行,影响别人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按照佛教的因果理论。一但做了恶事,就会受到苦报。这种苦报无论到何时都躲不掉,有的甚至在现世就会众苦缠身。第六种过失为喜生虚妄。放荡之人的日常行事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事。如果自己的意愿得到实现,他们就会志得意满。不过这种欢喜过后,感觉仍是虚妄不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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