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有言:孝为德之本。《地藏菩萨本愿经》中有言:“若遇不孝父母者,说天地灾杀报,……若遇前后父母恶毒者,说返生鞭挞现受报。”在地狱罪报名号中,第一条就是“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无有出期”。
《如是雨林》中,一则清朝袁枚所著的“代替雷公”的因果故事,印证了天道对于不孝婆婆的儿媳之惩罚,诚然:儿媳孝顺公婆,如同孝顺自己的父母一样重要啊;印证了不孝父母者,天地灾杀报。在此摘录,与诸君共勉。
婺源人董某,弱冠时,在夏季午睡,忽然梦到有奇鬼数名审视他的面目,相互说:“雷公患病,此人嘴尖,可替代。”于是给了董某一柄斧子,放在袖中。引董某到了一个地方,壮丽得好像皇宫。等了好久,被召唤入内,有当官的对他说:“乐平某村妇朱氏,不孝顺婆婆,该遭天殛(杀死)。正巧雷部两位将军都因为布雨过劳,现在患
病,一时找不到人。功曹们推荐你充当此任,你可领符前往。”董某领命而出,觉得自己足下云生,闪电环绕,公然一个雷公。不一会儿到了乐平地界,当即有社公引导前往。董某立在空中,看见那妇人正在侮辱她的婆婆,围观的人很多。董某取出斧子一击,将妇人毙命,雷声轰然,万众骇然跪下。归来复命,王者打算留下他供职。董某以老母尚在而辞掉,王者也不勉强。问董某做什么职业,董某答道:“正考取秀才。”王命令左右取来郡县册观看,说:“你哪年哪年可以得中。”董某醒后,急忙告诉亲人。到乐平县检验,果然有个妇人被雷震死,时日都很吻合。
此则公案,一方面为不孝报应的实证,一方面为举头三尺有神明的实证,我们起心动念,神明克识。正所谓:因果之报,如影随形!
那么,我们业力凡夫,如何避免不知不觉中造下身口意业?特别是意业,我等当知:发一善心,天神守护,发一恶念,善神远离。也就是摄心的问题,释迦牟尼佛世尊在《楞严经》中有言:云何摄心?我名为戒。在《金刚经》中有言: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正如大势至菩萨所言: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得三摩地,斯为第一。净念得以相继,以持名念佛为依,念念不忘,如此,身心安乐,得到的是正定,正受,六根通归于一,如此,最为吉祥:现世之中,得长寿、康宁、富贵、好德、善终之五福,临命终时,乘佛本愿,往生极乐,得以了脱三界,获得究竟的安隐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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