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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汉传佛教吃素的肇始与梁武帝“断酒肉文”的因果关系

发布时间:2023-09-21 01:22:09作者:金刚经福音网
中国汉传佛教吃素的肇始与梁武帝“断酒肉文”的因果关系

中国汉地佛教奉行素食的肇始——梁武帝“断酒肉文”

佛教传灯

一、前 言

在中国汉传佛教中,素食成为僧人的一大鲜明特点。部分在家学佛的弟子更是将素食作为衡量修行高深的标准,自然而然的素食值得推重和尊重,而让四大违和的强制性素食,已与佛教的精神不符了。素食并非佛教的专属,亦非佛制规定,它始于南北朝时期的萧梁时代。是针对当时僧团的一些现象,为因应政治需求而制定的一项措施,相沿成习并成为了佛教传统规制。

因为梁武帝的信佛,从而使南朝君臣对僧人的优遇日隆,佛教的发展亦步入坦途。佛教受到王公、大族、庶民等阶层所信奉,成为社会主流文化体系。此外,寺院与大族一样享有免赋税、服杂役等特权,佛教队伍不断扩大、拥有大量田产,这种迅猛发展的态势形成了与君权之间的紧张关系。

梁武帝萧衍,南兰陵人(今江苏省常州市)。生于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卒于梁武帝太清三年(549),享年八十六岁。武帝是南朝萧梁(502-557)开国皇帝,在位长达四十八年,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以佛化治国的君王。

武帝执政的前三、四十年间,被史学家誉为魏晋南朝两百余年来社会发展之盛世,在政治与文化等方面,均得到飞跃发展。梁武帝晚年因“侯景之乱”导致国破身亡。南北朝长期对峙的局面,以梁朝的灭亡而告终,南北军事上的均势从此消失,为南北统一埋下了伏笔。

二、梁武帝颁布“断酒肉文”的缘起

礼佛

“断酒肉文”在《全梁文》、《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梁武帝集》、《广弘明集》、《大藏经》中均有收录。颁布的时间大约在梁武帝天监十七年(518)至普通四年(523)之间,为了实施这一政令,梁武帝亲自召集僧官代表于华林殿、华光殿举行了两场别有用意的法会。

第一次法会由光宅寺法云法师主持,他依据《大般涅槃经》四相品中“食肉者断大慈种”的义理,率先提出了僧人断肉的主张,并在讲经结束后宣读了梁武帝制订的“断酒肉文”。实际上法云法师此次宣讲《大般涅槃经》的真正目的,就是为梁武帝颁布“断酒肉文”寻找经典依据,说明出处。武帝之前,僧人对于饮食方面,皆自由心证,选择性遵守,食肉之过虽见诸大乘经典记载,却非为戒律条文的规定。武帝为了让僧尼“断酒肉”不但以身作则吃素,还下发“断杀绝宗庙牺牲诏”,禁止宗庙以肉食祭祀,同时不准太医以“生类合药”。所以,这次法会就以“食肉者断大慈种”和“断酒肉”论义为主题展开讨论。

“断酒肉文”宣读完毕后,梁武帝于三宝坛前,会同僧尼共伸约誓。发誓不饮酒噉食众生,愿行大乘菩萨道。如违誓言,当入阿鼻地狱受苦。要求全国寺院僧尼从此禁断饮酒噉肉行为,否则“如法治问”。并依据《大般涅槃经》、《楞伽经》、《央掘魔罗经》、《梵网经》详举食肉的危害性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僧人不断鱼肉,会有九项理由“不及外道”,但一流的佛法,要有一流的弘法人才,若被外道比下去,太辜负僧宝之尊了。

二、僧人不断酒肉,有九种连在家居士不如的嫌疑。僧宝要领袖群伦,作大众依皈,怎能有不如在家人的行止呢?

三、僧人食肉,会有远离声闻法、辟支佛法、菩萨道、佛果等四十六种修行障碍。

四、僧人食肉,将种下魔行、地狱种、恐怖因等一百一十六种恶因。

五、若相信佛所言不虚?就不能因为尚未证得道眼,就看不清、想不透,众生肉即过去生有缘眷属,一旦吃肉,便会有至亲成为怨敌的果报。

法云法师是深受梁武帝器重高僧,被敕封为彰显其开国“光宅天下”象征的光宅寺主持,其针对僧伽问题而创立的僧团制度,为后世所效法。武帝在位的前二、三十年,国事政策的拟定以徐勉、周舍典掌机要,而佛教政策则以法云、僧旻为主。据《法云传》记载,武帝每次制定佛教政策,举办论义讲经法会等活动,均要先召法云法师入宫研讨拟订之后,始正式对外发布诏令。

庄严道场

早期的佛教佛陀是允许僧人进食“三净肉”的(一非为我杀、二非我亲手所杀、三彼被杀时我未在场),现在要彻底禁断梁国僧尼饮酒食肉的习惯并非易事,梁武帝与法云法师事先谨慎地考虑了“断酒肉”法会举行的时间、地点,以及应邀参加的“寺官”、“宿德”、“义学”、“导师”等僧尼代表人选。希望开宗明义,一蹴而就成就斯事。

法会期间,由法云讲解《大般涅槃经》明辩断酒肉理由和必要性,当场有僧正(主管全国僧侣事务之最高沙门领袖)慧超法师、法宠法师等人问难,法云法师依据经义一一进行了答辩。梁武帝对此还是不放心,“恐诸小僧,执以为疑,方成巨蔽。”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法会结束后,很多僧人以“律中无断肉事,及忏悔食肉法”为由提出异议。有鉴于此,梁武帝遂决定举行第二次以戒律论辩为主题的法会。

第二次法会敕请义僧一百四十一人,义学尼五十七人,于华林园华光殿内举行。法会由庄严寺法超、奉诚寺僧辩、光宅寺宝度三位律师升座主法,由武帝亲自向三律师提问:诸律师从来如何教导?使诸僧尼认为戒律中“无有断酒肉法,又无忏悔食肉法。”致使僧伽不奉行“禁断酒肉”的诏令。

经过武帝与三律师及僧众代表道恩、法宠法师等一番精密激烈的论辩之后,大众对断酒肉事无复异议。武帝又敕令始兴寺景猷法师升法座,诵读《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四、《央掘魔罗经》第一、二卷中有关断肉的经文。诵经完毕,武帝对与会僧尼再三强调:从今日起,不得再饮酒食肉。并要求“诸僧及领从徒众法师、诸尼各还本寺,宣告诸小僧尼,令知此意。”

当天晚上,武帝对白天法会的论辩意犹未尽,又连下五道敕令给留值宫内典掌机要的周舍,详加说明斯事,内容分别为:

宣法

第一道敕文:驳正法宠法师的言论。

第二道敕文:驳正僧辩律师的言论。

第三道敕文:食肉灭慈悲心,增长恶毒,非沙门释子所应行。

第四道敕文:学问僧人食肉,其罪过最大。解义而不能如说修行,言行相违又误导他人,必下地狱。

第五道敕文:菩萨人持心戒,无有食众生之理。乃至一念饮酒食肉之心,亦应绝对禁断。

为了让“断酒肉文”落到实处,武帝可谓煞费苦心,只是过程却并不顺利,从以下四个方面可以看出武帝的决心之大。

(1)武帝不惜以帝王之尊,在僧尼大众前发誓遵行大乘菩萨戒行,断一切酒肉,否则愿意接受閰罗王的审判,堕入最卑贱、悲惨的阿鼻地狱中,受尽无量痛苦。

(2)武帝决心这么坚强,理论准备这么充分,还是有高级的僧尼领袖持反对意见,他们以佛制戒律中没有断酒肉的规定,也没有食肉犯戒之后的处罚或忏悔方法,因此不接受“断酒肉”诏令。

(3)武帝针对这种反对声音,马上召集研究佛法义理有成的义学僧尼领袖,举行第二次戒律辩论法会。武帝以皇帝的权威,引用《大般涅槃经》等佛经的理论,以菩萨大慈大悲、六度万行的精神,说服每一个持异议的僧尼。

(4)第二次关于断酒肉的戒律辩论法会之后,武帝仍不放心,连夜向行政部门,轮值内省典掌机要的周舍下达五道敕文,强调所有僧尼要绝对奉行“断酒肉”的敕令,乃至一念食肉之心亦不许存在。

三、梁武帝推行“断酒肉文”的动机与目的

绕塔礼祖

武帝出身于侨姓(江左侨姓士族)寒门,为了在南朝士族社会绽露头角和树立帝王权威,时时注重提升自身的文化素养、不断巩固自己在军事、政治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武帝统治期间除了在政治、教化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改革以外,对佛法的研究尤其深入,而且会通了儒、释、道三学,成为典型的儒释道三教调和论者。

梁武帝对自己的文才学识一向自负甚高,在步入帝位后这种倾向更加明显。(《隋书·五行志》下)记载:“时帝自以为聪明博达,恶人胜己。”这种护短而凌驾天下的气势,无法容忍他人在己之上,体现了专制君主独裁、自负、自傲、盛气凌人的特性。

梁武帝是在三十九岁的时候,以军事上的胜利和贵族的拥护下登上帝王之位。拥有了君临天下无上的权威,从此步入专制君主独裁的窠臼,养成了自负、盛气凌人、无法容忍损其尊颜的垢病。

从儒生、文人、军人、政客直到开国称帝,君临天下。他拥有了超越一切权威,突破任何束缚,宰制天下万事万物的霸气。

面对僧团内部蒙生的种种流弊,他提出了“真佛子、菩萨行”的理念,以“皇帝菩萨”的权威,倾力打造梁朝“国家佛教体制”。

四、僧伽问题与“断酒肉文”的因果关系

习禅

在武帝执政的南朝梁国,佛教寺院拥有大量的户籍名额配给和土地。国家、大族、寺院三者在土地、户口等方面展开激烈的争夺。此时的僧侣团体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教团组织,而是演化为具有政治、社会、经济因素的组织。梁代的佛教寺院比晋时增加了一点六倍,僧团人数增加了三十五倍。随着寺院僧团势力的不断发展壮大,过分膨胀的利益不可避免地与君权产生了茅盾冲突。

北朝先后在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446),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六年(577),爆发了两次激烈的权势与租赋等方面的冲突,造成历史上严重的灭佛法难。

南朝则相反,佛教并未受到任何打击,至梁武帝时,寺院与僧侣人数达到最高峰。这是因为北朝争执的焦点是权力,抗争的结果,往往遭到武力毁灭。南朝争执的焦点是理论,争论至急切,则用学理谋根本之推翻。

武帝又凭借怎么样的新理论将僧团纳入政权管理、领导之下,而避开了激烈的武力对决呢?

武帝积极提倡佛教的影响力,使得寺院、僧侣人数急剧橧加,从而导致僧伽内部弊病不断出现。以直言善谏著称的大臣郭祖深针对佛教存在的问题,上书劝谏梁武帝整饬佛教队伍。

武帝大弘佛法,本意是借助佛教扬善止恶的思想使风俗更加良善。当时仅建康附近就有佛寺五百余所,皆极为宏伟壮丽。僧尼十余万,拥有丰沃的资产,足以弘法利生。但是僧人又庇护一般平民,尼师大量收养平民的子女,都未编入政府户籍内,使天下纳赋税、服劳役的户口几乎损失一半。而且僧尼生活大都奢侈放逸,未能遵行佛制,非但不能宏扬佛教,反而败坏世俗、伤害正法。郭祖深在上书中建议:“僧尼皆令蔬食”,寺院僧伽、徒众若无佛法的行持,则四十岁以下令其还俗归农。如此,则正法兴盛而风俗亦良善。

郭祖深上封事发生在普通三年(522),恰好是武帝“断酒肉文”施行的年代(518-523)。确切来讲,武帝借“断酒肉文”整顿佛教的主张,与郭祖深上书中“僧尼皆令蔬食”的主张有着直接关系。武帝对于郭祖深舆衬上疏非但未予责罪,反而“嘉其正直”,擢升官职。

以“蔬食”、“断酒肉”作为僧侣最起码的修持标准,是梁武帝利用王权强制推行“断酒肉文”,改革僧徒流弊的最终目的。

禅体验营

武帝痛责当时僧伽违背师长、佛菩萨的教诲,毁犯戒律。为噉食鱼肉而怀挟邪志,崎岖覆藏,自行不善,增广众恶,以致不能有效领导僧团,使寺院徒众乖违放逸,欺诳提供布施的信徒。这些罪行比外道邪教尤甚,僧尼不仅未能领导在家信徒以兴隆佛法,反而率先破坏寺院清规、毁坏教团。

武帝认为若不整肃僧团,则佛法将沦亡,众生将断佛种,乃“欲以佛法为己任”、“自御僧官、维任法侣”,欲以君王兼任“白衣僧正”直接统领僧伽。然而武帝的这一做法却遭到以智藏法师(456-522)为首的佛教界人士强烈反对。

当时,武帝为亲自兼任“白衣僧正”,征求附议者签名。僧侣中无人敢公开抗议,只有智藏法师不但拒绝签名,而且横笔敲打并抗议道:“佛法深广如大海,非俗人所能理解。”阐明佛教乃超然于俗世之上,不是世俗君主所能介入管理的。但武帝要掌管僧团的意愿非常强烈,尽管智藏法师不同意,但诏敕早已颁布。为了让僧众尊从,便在华光殿召开法会,扩大召集僧尼参加法会的范围,智藏法师为了表示抗争的决心拖到最后一个才进入会场。

武帝当众请教智藏法师说:“僧尼大多不能依佛法修持,且佛曾将护法重任交付国王,所以愿意身兼‘白衣僧正’依佛律制定法规来管理僧尼。所有僧尼都没有异议,不知法师有何高见?”

智藏虽然承认僧伽不持戒律的流弊,但是极力辩护佛教事务有其深奥义理在,不是方内俗界帝王所能理解、管辖的。

武帝无法驳倒智藏法师的理论,只好把已颁布的诏敕停止实行,收回帝王兼“白衣僧正”的前令。这说明智藏法师及大多数僧尼也反对帝王凌驾其上,管理或领导沙门。因方外世界有其独立自主的秩序与目标,不是俗世王权所能干预的。

对于帝王无权也不能干涉沙门方外自主世界的理论,最早源于东晋慧远法师所著《沙门不敬王者论》。慧远法师认为在佛教的宇宙观中,君主、比丘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君主负担维持社会秩序的责任,沙门则是社会精神的领导者。沙门以大法领导人的精神生活,君主则满足人的俗世要求,如:井然有序的社会,良好的政治氛围与安定的生活环境等。慧远法师基于道家的本体论与形上学,确立了帝王与沙门各有其方内、方外的世界,在各自的世界里都有其独立性与自主性。

武帝本欲树立君王“负扆南面,域中一人”的无上权威,规定“御座之法,唯天子所升”,却遭到智藏法师的强烈抗议与抵制。

茶席

武帝对于佛教转轮圣王,法王高于俗界一切君王的理论,无法找出合理的反驳理由,所以不得不作出让步。但为了在佛教的宇宙观中提高其君权性,除了以“佛法寄嘱人王”之名标榜自己是护法国君外,更效仿阿育王护持佛法的事例,不惜三次舍身寺院为僧,倾力将自己塑造为佛教的“金轮转轮圣王。”

智藏法师直言犯上,挫辱君王,表面上是对武帝“君王权威”挑战的胜算。但是梁朝佛教的快速发展,寺院大量占有土地与人口,这股势力已经威胁到王朝的存亡,因此使得武帝不得不诫深恐惧!

从儒家的观点来看,寺院僧伽的作为:营缮广厦、庄严佛像、大量译经、坐傲君王、广建法会等,实已倾夺朝廷权势而排斥君王的教化,又窃据朝廷的礼仪,有损帝王的威仪。

中大通元年(529),沙门僧强之乱,更加重了武帝对佛教的担忧。当时沙门僧强起兵,自号天子,土豪蔡伯龙响应,聚众三万人攻陷北徐州(今山东临沂)。武帝命北兖州刺史陈庆之率兵平判,僧强战败被杀。这一事件的发生,对武帝干预佛教,推行佛教新政埋下了伏笔。

郭祖深舆衬上封事,白衣僧正之争,智藏法师冒犯御座,荀济上书反佛,沙门僧强之乱,大都发生于武帝即位的二十年前后。面对僧伽流弊、佛教僧团势力高涨的背景,迫使武帝必须采取积极手段,来处理全国性的佛教问题,“断酒肉文”正是在这种因缘下应运而生。

“断酒肉文”主要是针对佛教寺院僧团而定,应邀参加法会的第一类代表是僧寺寺官三百六十八人,尼寺寺官三百六十九人。佛教教团构成的基本单位是寺院,寺院是佛教义理、仪式、修行、宏法的所在,也是僧尼居住的场所。寺官统辖寺院的一切事务,寺官由“三官”或“三纲”为其首领,即通称的上座、寺主、维那三种僧职。因此寺官是各个寺院的首领,是各个地方的基层僧团代表。

第二类代表是义学僧五百七十四人,义学尼六十八人。义学是指精通佛教各种经论、宗派理论的学者。他们属于全国性的、学有专精的僧尼精英。

第三类代表是僧宿德二十五人、僧导师三十九人;尼导师五人。

从“断酒肉文”的文句、语气里,可以体会出武帝亟盼这些全国或地方、基层的僧尼领袖们,能理解“断酒肉”的菩萨慈悲戒行等新精神,来匡正僧伽的流弊。

在新佛教政策推动之下,由法云法师等为代表,针对传统佛教僧伽的流弊,提倡菩萨慈悲严守戒行的新精神,以“断酒肉”为实践之始,来匡正佛教。武帝扶持一批明经、解义、持律的正见比丘以抗衡邪恶比丘。通过对“断酒肉”义理的辩论,彻底根除僧伽流弊,从而避免了王权与僧伽之间发生武力冲突的可能性

五、结 语

诵经法事

“断酒肉文”不仅仅是一篇关于佛教的文章,它彰显了宗教、政治、社会三者之间的微妙关系。其中涵盖了佛教思想,帝王与沙门的冲突与调和,君权领导僧伽的理论基础等要素,是佛教在在中国发展过程中融入民族文化,因应社会需求的重要佐证。

武帝被后世学者公认为兼具玄、儒、文、史等四种士大夫学术教养的代表,是四学及释道儒三教兼容并蓄的调和者。武帝信佛虔笃,精于佛法义理,对各种学术都具有包容力与融合力,又有专制帝王宰制天下的气势。在法云法师等襄助之下,以寺院僧团的改革为目标,举行“断酒肉”法会。希望经由南朝传统的佛法义理辩论方式,彻底匡正僧伽流弊,从而避免了君权与僧伽之间发生激烈冲突,乃至杀僧毁寺等法难的发生。

武帝时代,佛教地位、实力达到六朝以来的高峰。部分僧伽不守戒律,蠹俗伤法。尤其慧远法师的《沙门不敬王者论》更加强了沙门独立于王化之外的自主意识,助长了僧伽的声势。以至于有沙门倾夺朝权,兴兵作乱与君权挑战等事件时有发生。这种形势促使武帝不得不提出新理念与新政策,来解决全国性的佛教问题。“断酒肉文”便在此种背景下催生。

“断酒肉文”极力举扬大慈大悲的菩萨精神,武帝以身作则同与会僧尼大众发誓遵行大乘菩萨行,生生世世修菩萨道,并以此勉励沙门同行菩萨法。武帝本着大乘菩萨精神,以“断酒肉”为实践菩萨戒行之始。并以此新的戒律标准来匡正僧伽的行为,武帝籍“欲成人之美,使佛种相续,与诸僧尼共弘法教”的名义,力倡“菩萨戒行”的新理念,并严格督促一切僧尼遵守执行。这是武帝在推行“断酒肉文”之初,遭到智藏法师反对后,为建立独具特色的王朝佛教体制,把他的君权思想通过“菩萨戒行”彰显天下,为实现“皇帝菩萨”这一理想奠定基础的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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